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

基督徒可以談同性戀愛嗎?

文章轉載自:祕密星球文章

問題:

  愛情醫生,我想問你,我從小就信耶穌了,但是我現在跟一個女生交往,(我也是女生),我們感情很好,彼此都很愛對方,但聖經是不允許這樣的事的對嗎?但是我有聽過在台灣也有同性戀的教會,所以其實我搞不太清楚基督徒可以談同性戀愛嗎?請告訴我,謝謝。  ~果凍

愛情醫生的回應:

親愛的果凍:
  很高興你寫這封信給我,我相信在哇咧上也有不少人有這樣的困惑,卻無法開口詢問,我之所以比較晚回信給你,是因為我好好做了不少功課,包含閱讀最新出版的幾本相關同性戀的書籍,我一直很關心這個議題,一來是因為我以前讀女校,也曾經被同性朋友告白過,也有不少好朋友選擇了這條路,所以我很能了解喜歡同性的困惑與痛苦,也希望能為這樣的朋友做些事情。

  不過因為你是基督徒,所以我先回答你,關於基督信仰怎麼看待同性戀,聖經是神的話語,上帝起初美好的創造,就是男女兩性,設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所以聖經的原則是秉持一夫一妻制,也就是婚姻以外的性行為並不合神心意,包含婚前性行為,婚外情,當然也包含同性戀情。讓我指出經文出處給你。

羅馬書第一章,20~32節~
  [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......

  因此,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,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......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還喜歡別人去行。 ]

  所以,聖經很明確的指出上帝並不喜悅此事,我當然明白對於你和你所深愛的伴侶來說,這是很嚴重的打擊,但這是一個選擇,就像有些人對性特別軟弱,容易在性上面犯罪,但是能不能說,因為我無法抗拒這樣的試探,所以我只好選擇這條路,我想這是願不願意順服在上帝的權炳下的差別,也是考驗我們對神的愛是否願意用全人來回應。

  台灣的確有一間教會贊同同性戀,但是很清楚在嚴謹的查經下,(可參讀當代基督徒與同性戀議題/Straight & Narrow;作者:湯瑪斯.施密德/Thomas)我們可以知道神的心意並不允許,所以這樣的聚會教導不合聖經原則,因為我們人很軟弱,我們很希望按著自己的意思解經,矇蔽了對罪的警醒,這是很遺憾的事情。

  對同性的喜愛是可以改變的,我認識一位姊妹,就是因為高中時決志信主,所以百般掙扎,一直到她與她女朋友感情出現問題時,她在痛苦中,也終於體認到她渴望順服上帝,用屬靈的眼光來看,這或許也是一個祝福,讓她痛下決心回到神面前,也結束了這段感情,我跟她聊天,她回首過去,覺得當時也可能是因為環境的關係,所以跟非常要好的朋友之間產生的情愫,雖然過程很辛苦,但現在她走出來,滿懷感恩,與她的前女友還是互相祝福對方,並沒有怨懟,她也能放開心胸交了男朋友,感情穩定。

  所以,我鼓勵你,多閱讀這方面的書,釐清上帝的眼光,也禱告確認你如何走下一步,我明白這很不容易,可是上帝永遠與你同在,必不撇棄妳,但願你也不離開上帝,找信任的朋友為你們禱告支持你們。加油!!!   ~愛情醫生上